根據南寧城市路橋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公務車輛維修服務定點供應商需求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公務車輛維修服務定點供應商詢價采購,現將采購需求通告如下:
一、采購人:南寧城市路橋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二、采購目的:為南寧城市路橋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10輛公務車(1輛中型普通客車、1輛輕型普通貨車、5輛小型普通客車、3輛小型汽車)提供維修和保養(yǎng)服務,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yǎng)、小修和專項維修等與車輛維修有關的服務,以及免費上門接送車、免費代辦車輛年審等服務,并承諾24小時響應。
三、采購服務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兩年)。
四、工作步驟:
(一)報價人根據采購人公示的內容編制書面申請材料,并于2024年 11 月 5 日下午18時00分之前(報價材料請于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送達)將項目報價文件密封遞交至南寧市平樂大道98號城投集團3號樓306室,聯系人:黃工,聯系電話:0771-4898959。遞交的報價文件應裝訂成冊,一式4份,密封在同一個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正面應清楚標明參加報價的項目名稱、報價人名稱及地址等;文件袋背面的封裝處填寫密封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價文件除現場送達外也可郵寄遞交,郵寄遞交以文件送達時間為準,所有逾期送達或未密封的報價文件將被拒收。如遞交報價文件的報價單位不足三家的,本次項目將廢標重招。
(二)本次項目將于報價文件遞交截止后由采購人進行不公開評審。在評審結束前,報價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應離開采購人所在地。如評審過程中出現疑問,評審小組將會向報價人提出書面澄清要求。報價人應在采購人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達采購人指定地點進行書面澄清,澄清答復文件需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如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遞交答復文件的,則視為無條件接受評審小組的議定結果。澄清答復文件作為本項目報價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三)評審小組將按本項目評分標準對報價人的報價、資信及服務承諾綜合進行評審并確定成交人。
(四)采購人在評審完成后,在南寧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頁(http://www.tupo17.com)上公示成交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報價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結果公示期間向采購人提出,且必須提供簽字蓋章的書面證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供書面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對項目結果公示無異議。
(五)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書后,應按成交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五、報價人資格要求:
1.具有在南寧市區(qū)域內(不含郊縣)履行采購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或同意備案的一類、二類汽車綜合店車輛維修服務企業(yè)(許可或備案在有效期內)。
2.報價單位近三年無違法、違規(guī)記錄,不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的結果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附件:1.項目采購需求
2.上控價報價明細表
3.評審辦法
4.報價文件格式
南寧城市路橋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10月29日